青島市區(qū)非居民用天然氣今起實行最高限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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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01-12 來源:青島全搜索電子報 關注度:0]
摘要: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推進天然氣價格市場化改革的政策精神,調整市內三區(qū)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和全市車用天然氣價格政策。
近日,上游天然氣企業(yè)上調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市物價局實施價格聯動,自2017年1月12日起至2017年3月15...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推進天然氣價格市場化改革的政策精神,調整市內三區(qū)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和全市車用天然氣價格政策。
近日,上游天然氣企業(yè)上調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市物價局實施價格聯動,自2017年1月12日起至2017年3月15日止,市內三區(qū)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由每立方米3.65元調整為3.80元,全市車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由每立方米4.17元調整為4.37元。
市內三區(qū)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和全市車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由政府定價管理調整為政府指導價管理,實行最高限價,各經營單位可在最高限價范圍內自主確定具體銷售價格。今后,當上游非居民天然氣價格調整時,市內三區(qū)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和全市車用天然氣銷售價格將實施同向同步調整,以盡快疏導非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市物價局同時要求各有關天然氣經營企業(yè)應嚴格執(zhí)行天然氣價格政策,按照規(guī)定進行明碼標價并向社會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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