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薩克斯坦政府總理阿赫梅托夫簽署政府決定,規(guī)定從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禁止出口輕油及其制品(關(guān)稅同盟商品編碼:271012)、煤油(2710192100-2710192500)、粗柴油(2710194200-2710194800、 2710201100-2710201900)和其他石油制品(2710209000),但專用汽油(2710122100—2710122509)和鍋爐燃料油(4151, 0.00, 0.00%)除外。
哈最近一次限制石油制品出口期限為2013年7月1日—2013年12月31日。